(1)固化剂和促进剂必须配合使用,即1 号固化剂用1 号促进剂,2 号固化剂用 2号促进剂。
(2)固化剂是强氧化剂,必须放在不见光的阴凉处,切勿近火,促进剂亦应保存在不见光的阴凉处。为安全起见,一般固化剂先和增塑剂配成糊状物使用,而促进剂可和苯乙烯配成稀释液使用。
(3)固化剂和促进剂不能直接混合,以免引起爆炸。保存时也应分开放置。配胶时切勿将固化剂和促进剂同时加入,可将促进剂先和树脂混匀,再加入固化剂混匀。
(4)固化剂和促进剂的用量应根据需要(如制品性能、操作温度和使用期的长短等)来调节。在热固化配方中可以不加促进剂。室温固化时可按凝胶时间来调节,可在确定固化剂用量的情况下,改变促进剂的用量来调节,通常,固化剂用量为树脂重量的2-4%,促进剂用量为1-2%。